华夏戏曲网讯 目前浙江省民营剧团有400多家,从业人员达1.5万余人。他们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繁荣发展地方戏曲起到了积极作用。
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省人事厅日前联合发文,决定在嵊州市民间职业剧团表演人员艺术专业职务评聘试点基础上,将全省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舞台艺术人员都纳入艺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该文件规定:一是申报的范围是以艺术表演为主要活动、经依法许可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申报对象是直接从事艺术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这项规定要求申报的剧团有合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身份。二是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舞台艺术人员与国有剧团实行同一标准。这项规定是落实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具体措施,让民营剧团在职评过程中获得与国有剧团同样的自信心,又能引导民营剧团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水准,也确保艺术专业的评审质量。三是从2008年到2010年的3年内,首次参评对象可根据申报条件向各级评委会申报相应的艺术资格评审,不作为越级申报。四是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保这项惠及全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艺术人员的工作落到实处。

